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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园区法院成功执结涉农工伤赔偿案

  发布时间:2015-12-18 15:28:32


    12月16日,商丘市梁园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沈某申请执行信阳市某公司、郭某、王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冒着大雪严寒,仅用2天时间,使原告沈某的9万余元赔偿款得以兑付,有效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014年6月份,原告沈某受雇于郭某及王某,并在二被告承包的小区工作,2014年6月26日下午,原告工作时不慎从高处摔下,经鉴定为十级伤残,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由被告王某自愿赔偿原告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共计9万元,于2015年10月1日前付清。被告信阳某公司、信阳某公司商丘分公司、郭某自愿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调解书生效后,王某并未履行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沈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进入了执行程序。执行法官们认真分析案情,并迅速组织干警赶往信阳和郑州某医院,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通过了解得知,沈某受郭某与王某的派遣,在二被告承包的小区工作时,因被告方未为原告提供安全的施工条件,原告在高空不慎摔下,目前生活十分困难。

     11月27日,执二庭承办法官叶红军、张志建两人利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查询到郭某在信阳中国农业银行现有存款5万余元。于是,两名法官立即驱车赶往信阳。恰逢那两日河南遭遇多年不遇的暴雪,高速公路禁止通行。但想到躺在床上急等着钱治疗的沈某,两名法官硬是咬紧牙关,冒着危险,行驶了7个多小时,直到晚上8点多钟才到达信阳。

    第二天一大早,两名执行员便早早守候在银行门口,到上午9时银行开门营业,第一个窗口办理业务时,却被告知该笔款项已于昨晚通过网银转走。就在两人感到无望时,又接到当事人电话,称通过查询,发现另一名被告账户中新存入一笔15万余元款项。两人不顾疲惫,即刻起程再赶回商丘,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当天下午4时许成功将该账户冻结。12月10日,在被执行人得知款项被冻结后,无奈与执行法官联系,表示愿意履行裁判义务。12月16日,沈某顺利拿回了9万元执行款。在兑现执行款的当天,沈某之子专门推着父亲来到法院,激动地对两位法官说:“太谢谢你们了,真没想到能这么快拿到钱。如果不是你们,父亲看病还得再借钱”。

自10月份开展“集中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活动以来,梁园法院不断加大力度,审执结了多起涉农民工案件,执结标的额达132余万元。

作者:

责任编辑:王建华    

文章出处:商丘市梁园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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