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时事评论:合情合理更要合法!

  发布时间:2018-03-13 09:12:16


    近日,从网上看到某中学集中销毁学生没有按规定上交手机的新闻,学校将价值少则数百,多则数千元的手机销毁,学校虽然有明文规定,并且学生又违犯了这条规定,表面上看起来这事合情合理,也确实得到不少家长的支持和理解,但学校这样做合法吗?由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对合情、合理与合法的关系再进行一次辩析。

    通俗地讲:合情就是符合世故人情;合理就是符合伦理规范;合法则符合法律规定。中国有句古话,“法不外乎人情”,意思是成文法源自人情道理、风俗习惯,两者之间存在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从这句古语中,完全可以理清合法与合情、合理的关系,因为法本身就源自于情和理。

    具体点讲,合情、合理是做人做事的两个方面,做人要讲人情,做事要讲道理,合情合理是做人做事的理想境界。

    现实社会中,不少行为虽然合情、合理,但不一定合法。比如古语中常说的“杀人偿命”,放在法治社会的今天,如果擅自采取报复行动就不合法,陕西张扣扣为报母仇杀人就是典型案例。

    再举一个例子,一个男人在大街上打老婆,打得非常狠,围观的人看不下去了,一拥而上,把这个男人打了一顿。按情理上讲,众人打这个男人没有错。但是,在法律上来讲,众人打这个男人的行为就属于违法。

    从我国现行法律上来讲,法律明文规定适用暴力手段的情形不多,仅有政法机关依法惩治、制止犯罪和见义勇为等少数几种,其他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形,均属于不合法,造成一定后果,显然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事实上,在当下社会生活中,合情合理但不合法的事情确实为数不少。如在春节前夕,西北某城市周围的部分农民,在景区附近车满为患时,为了方便游客停车,也为了自己能挣点钱,临时把麦田开辟成了停车场,并收取一定费用。虽然这点小事看起来合情合理,并且解释说这样并不影响小麦的生长,当然这个说法有待进一步商榷,但从法律角度上分析,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基本农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哪这些农民改变农田的用途的行为就不合法。

    还有一个相反的案例,南方某城市交警在进行打击酒驾夜间查车行动时,一男子驾驶豪车在查车点不远处急刹车,执勤交警示意其驶进查车区接受检查,该男子突然加速倒车,现场交警迅速上前进行拦截,但是该男子没有丝毫停车的意思,而是准备掉头逆行逃离。为避免出现意外,现场一民警果断拔出手枪指向司机,将车逼停。随后强制对该男子进行酒精测试,显示为酒后驾驶。这一戏剧般情景的突发事件,迅速在网上流传并引发舆论拉锯。支持者认为,严惩酒驾,特事特办并不过分;反对者认为,司机一没杀人二没放火,用枪指向他是小题大做。甚至有人搬出“某地交警依法检查时被高二学生暴打却始终不还手”作为反衬,说明交警之举太吓人了。

    实际上,交警拔枪逼停酒驾司机,即合情、合理,又合法合规。

  交警示意停车,司机却迅速倒车逆行。试想,在当时的特殊情况下,要是交警不能于瞬间震慑住司机,豪车司机说不定就有恃无恐一溜烟跑掉了。更让人后怕的是,司机喝酒后驾车逃跑时慌不择路,难说不在几秒后就酿成大祸,要是其丧心病狂了,更难说不发生什么极端之事。如果此番制止这位司机无效,肯定还会有交警继续轮番上前拦截,从保证人民警察履职时的生命安全和尊严,果断拔枪,即刻逼停豪车,也算防患于未然。因此交警拔枪逼停酒驾司机是合情的。

  对于酒后不顾自身和别人安危的“马路杀手”,第一时间拔枪相向,果断制止其制造意外,这种做法也是合理的。

  酒驾、醉驾不同于普通犯罪,它是“正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所以如果采用正常手段仍不能制止,就必须采取果断手段,当即严厉地予以制止。否则,放任其恣意妄为,警察就可能失职。既然可以配枪,当时身上也配了枪,那么拔枪逼停预判的潜在肇事者,就是警察正当行使权利。至于交警能不能配枪,那就另当别论。其实,无论什么警种,都有责任和权利,对任何迫在眉睫的违法行为,加以当机立断的处置。由此可以确认,交警的行为是合法的。

    联系以上分析,相信大家对合情、合理、合法有一定认知了,做任何事情,首先要合法,一切都应该依法办事,所以合法应该排在第一位;合理就是一切都要有以事实为依据,符合社会道德准则,所以合理就排在了第二位;合情是做人的一种准则,放弃了自己的一些权利,注重人与人之间的情感,当然这些都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所以合情理所当然地排在第三位。

责任编辑:王建华    


关闭窗口

您是第 8643702 位访客


Copyright©2024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