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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与高级法官的“转型”

  发布时间:2015-07-16 17:43:33


    近日的媒体,快把律师和法官炒成“变形金刚”了,“变、变变变变”,律师变成了法官,“变、变变变变”,法官又变成了律师。

    一名“高薪”律师将要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担任三级高级法官的公示,确实在圈内引起了不小的波澜,律师有律师的说法,法官有法官的感受,虽说各有各的考虑,但均对能否直接任高级法官(检察官)序列有不同见解。

    无论是最高院还是上海高院,任命律师担任高级法官虽然只是极个别的先例,其实也是落实司法改革精神的尝试之一。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也有相应规定。既然是尝试,就应当让各方人士充分酝酿,兼听大多数人的意见,以“摸着石头过河”的精神,品尝出改革的真实“味道”。从这个角度讲,敢于进行这种尝试,本身就值得点赞。

    其实,社会各阶层对法官与律师之间的转型都有公论,普通法官职业对律师确实没有多少吸引力,很少见有律师辞职当法官的,相反,法官辞职当律师的时常发生。虽然不需要用太多数字来支撑这一观点,但现实生活已经有很多事实给予了证明。因为基层法官与律师行业之间确实有一条难以逾越的“鸿沟”,基层法官的收入远低于律师,并且要求高、压力大、待遇低,一年几万的年薪,还不如许多律师一个普通案件的代理费。

    对于律师直接进入高级法官序列,因为没有法律名文规定,引发世人的议论也可以理解,毕竟法官员额制等司法改革新举措已经步入轨道,担心员额被“挤占”并非不行。正如原来唱唱歌、跳跳舞就可以佩戴“将军”衔相同,不是也顺着形势的改变而转变了吗。相信任何事情只有通过实践,一定能体验出个中滋味,孰是孰非尚需拭目静观。

责任编辑:王建华    

文章出处: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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