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法院18名执行干警,前往柘城县某路强制搬迁了一处6层楼房,女“老赖”梁某不仅自己犯拒不执行判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房产也被强制执行。
2014年10月间,被告梁某与前夫张某借原告李某现金200万元,借款期限一个月,约定利率60‰。借款到期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欠借款不还。庭审中原告追加诉讼请求,要求两被告偿还借款及利息350万元。2015年9月,法院依法判决梁某、张某偿还被告借款本息315.51万元,2016年7月,二审维持原判。被告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履行判决义务,原告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梁某拒绝报告财产状况,法院依法对其名下的房产进行拍卖,2016年9月拍卖未成交,申请人以保留价接收了该房产,在交付过程中,梁某对法院公告置之不理,拒不配合执行。
据申请人反映,为阻止案件执行,梁某可谓之把方法用尽,对法院所有查封的财产,都由其亲属提出执行异议之诉,故意拖延执行,但均经二审予以驳回;更过分的是,期间还召集一帮老太太,跑到申请人所在单位去闹,给申请人制造精神压力。史上还真是第一次听说,欠款人竟然召集一帮人到出借人家中去大闹的情况。
鉴于梁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法院与公安联手,依法网上对梁某进行追捕。2017年2月11日,躲避在外的梁某被洛阳铁路公安处洛阳站派出所民警抓获。同年5月16日梁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梁某虽然被判决收监,但其亲属依然数次阻挠搬出位于柘城县的此处房产,经过周密准备,5月25日,法院再次组织干警前往强制执行。
也许是迫于强大的执行态势,这次执行现场竟然没有人现场干扰。法院对执行全程进行录像,对每个房间的情况进行了记录。
执行过程中还遇到一个小插曲,在打开位于四楼的一间房子时,发现其中有很多衣物,经查看判断是附近学生在此租住。为了体现人文执行,保障不影响租房学生的正常生活,法官当即来到位于附近的一所中学进行调查。在学校领导的大力配合下,很快找到了租住的学生,并与其家长取得了联系。法官说明情况后,家长表示知道此房将要执行的事,将尽快搬出不影响法院执行。待租住的学生一家搬出东西后,执行法官与申请人对房屋进行了交接,执行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