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你贪图高息,别人盯准你本金,朋友翻脸成“老赖”

  发布时间:2017-09-27 16:40:17


    在民间借贷形成的纠纷中,不少人为了贪图一点高息,在双方签订借款合同之初,就约定了较高的利息,正因为所谓的诱人高利率,使不少人上当受骗,更让人没有想到的是,你仅仅贪图的仅仅是高息,别人从一开始盯的就是你的本金,最终血本无归,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多数也难于执行。如在商丘市梁园区法院正在执行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中,本为朋友的原、被告,十几年前借的11万余万,不仅连本带利没有踪影,就连朋友没法做了。

    2000年11月间,原告徐某借款119600元给朋友刘玉东、韩红,约定借款期限为1年,月息为18%。即然是朋友,遇到困难的时候相互帮衬一下,借钱给朋友本来无可厚非,就算约定上稍高一点的利息也能为他人所接受。但一下竟然约定超出正常范围的高利率,本来就令人怀疑。

    果然不出所料,借款人刘某在仅偿还6000元之后,不是找理由推脱不还,就是不给徐某面见,十几年过后,徐某也没要回来一分钱,最后朋友也无法做打再起了官司,法庭判决刘玉东、韩红偿还欠款及利息。但时至今日,借款人一直在外躲避仍,拒不偿还借款。

    案情在有关媒体公示后,人们在遣责老赖的同时,直接点出了初步如此约定利息本就应当引起警惕,绝不可贪图小便宜,最后连本金也搭了进去。但多数人更是对利用高息引诱他人上当的“老赖”深恶痛绝,正是这些“老赖”不讲诚信、不顾友情、没有道义,才使得正常的民间借款市场充满危机,呼吁广大群众,切不可因贪图小便宜而上大当,一定要守得住属于自己的财产和权益。

责任编辑:王建华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2932352 位访客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