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执行难,全国法院一盘棋,在具体案件执行中,不少当事人都在外地,两地法院相互协助执行的案件为数不少。发挥当地法院优势,积极配合兄弟法院执行,对解决执行难确实有很大帮忙。11月3日上午,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法院派出11名干警,协助安徽省凤阳法院执行,在梁园区某乡道路建设工地抓捕躲避执行的“老赖”,成功将1名失信被执行人带回法院。
被执行人夏宝中,安徽凤阳县人,曾经是一名当地的包工头。2015年间,原告向吉珍、朱正纪2人随夏宝中打工,工程完工后,夏某以各种理由不支付2人的劳务费3.24和3.2万元。案件经凤阳法院审理判决夏某支付2人的务工费,但夏某以没钱为由拒不支付,为躲避案件执行,他从安徽来到河南打工。
据凤阳法院执行干警介绍,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多次查找夏某没有结果。近期才得知他在商丘打工,11月2日下午专程来到商丘,与当地法院取得联系并请求协助。
梁园区法院接受案件协助请求后,当即安排人员和车辆,做好配合的准备。第二天刚上班,11名干警就与凤阳法院执行干警一同前往工地。在施工人员住宿地点,执行人员找到了夏某,并随即将其先行带到梁园区法院。
在询问过程中,夏某对拖欠务工费一事没有异议,表示配合法院执行。
凤阳法院执行干警在交流中表示:“河南商丘梁园区法院站在全国法院解决“执行难”的高度,全面协助外地法院执行,确实令我们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