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5日,商丘市梁园区法院在一起农民工索要劳动报酬案中,由于包工头长期躲避,致使家在外地的农民刘新立无法要回劳动报酬。考虑到刘新立家在外地农村,经济十分困难,经研究决定对其给予司法救助3000元。当刘新立的亲人接到梁园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亚东交来的救助款时,真诚感谢法院帮助其解决了现实困难。
家住周口市鹿邑县某镇刘大庄的农民刘新立,2015年10月14日起,跟随工头孟庆华在商丘市某线路改造工地务工,直至2016年2月,孟庆华共拖欠刘新立劳动报酬4000元,并出具了欠条。经刘新立多次催要,孟庆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
梁园区法院受理案件后,立即启动农民工讨薪绿色通道,当天立案,快速送达,在多次传唤孟庆华拒不到庭的情况下,依法缺席判决孟庆华5日内给付刘立新4000元劳动报酬。
立案执行后,法院讯速查询孟庆华名下财产情况,但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又法官多次通过电话耐心做工作,但孟庆华在给付1300元后就下落不明,再也联系不上了,刘新立眼看自己的劳动报酬无法要回,内心十分着急。
王亚东院长得知情况后,依照司法救助程序,决定给予刘新立司法救助3000元,当天下午,王亚东亲自将救助款送到刘新立的父亲手中,这位70多岁的老人连连道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