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上午,在商丘市梁园区法院执结的一起拖欠农民工劳务费案件中,开足浴店的老板张某的亲属在执行干警的劝解下,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案件顺利执结。
2014年3月间,张某请邢某帮其干活,双方约定了劳务费用,但在邢某干完活后,张某一直不支付劳务费1.69万元,并且一拖就是2年多。今年2月,邢某起诉至法院,双方在审理期间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张某今年4月28日前给付邢某劳务费1.69万元。但张某仍然没有按约定偿还欠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张某虽然家中开着足浴站,自己开着小轿车,但还是不还欠款。执行法官多次催足,都以在外地、没有钱等理由进行推拖。鉴于张某连续多次推拖,有能力但拒不履行的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张某采取强制措施。等法官和法警到达其开的足浴店,现场查找张某的下落时,其亲属才知道法院执行动了真格的,迫于压力其亲属当即将所欠款项全部履行,一起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