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河南商丘梁园法院开始发放《致申请执行人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18-06-01 14:23:08



    自6月1日开始,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在立案大厅开始面向申请执行人发放《致申请执行人的一封信》,让申请人充分了解申请强制执行的风险,明白“执行不能”的具体情形。这是梁园区法院攻坚执行难的又一举措。

    在现实执行工作中,执行法官经常面这样的质问,为什么法院没有帮我把钱要回来,即使执行法官再三解释,也很难平复申请人激动的情绪。主要是申请人混淆了“执行不能”与“执行难”的概念,认为案件没有执行到位,是法院不作为,甚至怀疑执行干警包庇纵容被执行人,这给执行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困扰。

    拒不执行,相信大家很容易理解,简单来说就是“有钱不给”,人为地阻碍了法院执行。我们平时俗称的“老赖”就是造成执行难的原因之一。“基本解决执行难”,就是要基本解决那些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却因某些因素迟迟无法执行到位的案件。

    在法院执行过程中,有时会遇到被执行人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或者其可供执行财产不足以偿付全部债务,经执行法院穷尽各种手段仍不能执行完毕,这样的案件就是现实中的“执行不能”。

    面对执行不能的案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此类案件应当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在对申请人进行说明时,往往得不到申请人的理解。一方面申请人的权益确实没有实现;另一方面,申请人顾虑的是法院可能再也不管自己的案件了。

    其实不是这样的。“执行不能”案件在法律中有明确规定,即使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如果符合条件,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案件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法院依旧会尽全力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执行工作虽然困难,可是执行法官不怕困难,但是面对质疑时,希望申请人可以得到尽可能地理解。为此,梁园区法院从6月开始,在立案之初就向申请人提前说明情况,争取他们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全社会合力攻坚执行难。

责任编辑:王建华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2935525 位访客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