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判决刚刚结束,刑事审判又将开庭。家住商丘市梁园区孙付集乡某村的原告催某云、被告王某荣一家近日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连续与商丘市梁园区法院打起了“交道”。
据悉,原告催某云系被告王某荣的弟媳,2017年10月,两人因争夺母亲的土地种植权起了争执,各不相让,最终大打出手,造成催某云两侧鼻骨及两侧上颌骨额突骨折,经法医鉴定构成二级轻伤。案发后,王某荣向派出所投案,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硬骨头刑事拘留,以被告人王某荣涉嫌故意伤害罪,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核实了案件事实与证据。
7月3日,在法院近期即将开庭审理时,被告王某荣带领其84岁母亲来到梁园区法院,企图让母亲为其作证未曾殴打弟媳催某云,法官遂取出2017年案发后保存的原告供述、被告供述、证人证言记录以及法医鉴定意见等资料,面对如山的铁证,被告王某荣无言以对。等待他的将是法律公平、公正的审判与裁决。
其实,在前不久的6月26日,梁园区法院审理判决的一起民事赡养纠纷案件中,王某荣、王某彪兄弟就以被告身份被84岁母亲起诉至法院,法庭判决两人每月各支付母亲500元生活费。王某彪经法院强制执行才勉强履行了义务。
经梳理不难发现,王某荣、王某彪的赡养纠纷与田地纠纷存在着一定因果关系,兄弟2人因母亲的田地分摊不均而心存芥蒂,进而发展到弟弟不尽赡养义务,兄弟之间产生矛盾,造成母亲无奈起诉,兄弟反目成仇,官司连连的结果。“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生为人子不养母,其道德何在?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记载,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以父母“偏心”这个条件而改变,何况手心手背都是肉,作为父母对待自己的孩子又怎会厚此薄彼,生活中我们要学会换位思考,善待父母就是善待未来的自己,为子女树立好榜样,守住道德的地线,才是为人之道,才能拥有和谐美好的家庭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