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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梁园:司法鉴定不过夜 执行调解案件结

  发布时间:2018-07-26 15:19:13






7月25日晚上20时许,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法院司法技术科在司法鉴定现场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执行案,法院干警冒近40度高温,在司法鉴定部门的配合下,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意见,使执行案件顺利结案。

为了助力攻坚执行难,梁园区法院司法技术科庄严承诺,在办理司法鉴定案件时,接收案件当天就组织现场勘验,并督促尽快出具司法鉴定结论,最大限度压缩办案时间,用实际行动为攻坚执行难加力。同时,把调解工作贯穿到司法鉴定的全过程,力促案件在司法鉴定阶段达成调解意见,促使案件顺利结案。

当天上午,梁园区法院司法技术科接受一起房屋评估鉴定案,干警当即联系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选择鉴定机构,在下午鉴定机构经随机抽选确定后,又立刻联系司法技术鉴定部门,要求务必当天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评估勘验。由于技术人员当时正在外地某县进行现场勘验,双方约定在晚上组织人员到现场。

涉及鉴定的案件情况是这样的,2015年间,申请人张某华借给被执行人朱某现金35.4万元用于经营,由任某力、韩某峰提供提保。借款到期后朱某没有偿还借款,诉至法院后,法庭判决朱某偿还借款及利息,任某力、韩某峰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为了躲避还款,朱某早就失去了踪影,把这笔不小的借款偿还责任留给了两位担保人。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在查找不到朱某财产的情况下,法院依法查封了担保人任某力的一处自住房屋,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法院对这处房屋进行司法鉴定。

当晚20时许,法院干警、司法鉴定人员按约定来到了鉴定现场。虽然天气仍然十分炎热,几分钟时间衣服就被温水浸透,但评估勘验工作依然照常进行。在技术人员拍照测量的同时,梁园区法院司法技术科科长郝玉东不失时机地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特别是对被执行人任某力一家人的遭遇表示同情的同时,耐心讲解了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的后果,使朱某力一家的思想发生了转变,同意配合法院工作,并与申请人现场进行协商。随后达成了以房屋折价35万抵销执行款交付申请人的协议,使案件顺利执结。执行法官得知消息后,立即赶达勘验现场,办理了执行和解手续。

双方都满意的当事人看着挥汗如雨的法官,执意要表达谢意。但在其去买饮料的时候,法官和技术人员已经登上返回的行程,又投入到下一个案件的执行中。

责任编辑:王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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