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车辆等物品的价值,是涉及执行的一项技术性工作。司法鉴定时间长短,同样对执行案件结案有重大影响。8月14日,在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司法技术人员承办的一起涉及房产鉴定的案件中,干警对承办案件接收不过夜,当天确定鉴定机构,快速联系专业司法鉴定部门,起到了助力攻坚执行难的良好效果。
随着社会的日益发展,人们法律意识的日益提高,房地产司法鉴定业务逐渐增多,诸如债务纠纷、房地产损害赔偿、房地产分割合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纠纷、房地产估价纠纷等等,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逐渐成为司法案件中经常面对一项程序。
2014年,被告马某某向原告宋某某分四次共计借款95万元,借款期限分别为3个月和1年不等,双方还约定了利息,被告向原告出具了借条。借款到期后,原告向被告催要借款本金和利息,被告推脱不还,于是形成纠纷。
原告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纸诉状将被告诉至法庭。后在法庭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于2015年年底前一次性偿还原告95万元本金,原告放弃利息;但是,如果被告不能按时履行该还款义务,须按照原合同来支付利息。
可是万事难料,2015年还没过完,被告马某某就因刑事犯罪,被判刑,马某某心想自己坐了牢房就可以赖掉这笔借款了,结果没想到原告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在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下,被执行人马某某同意履行还款义务,愿意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产进行拍卖。但申请人认为该房产价值较低,不足以偿还其所欠下的债务,而被执行人坚持认为该房产的价值足以抵偿还款义务,并提出对房产价值进行鉴定。
由于被执行人在看守所服刑,梁园区法院执行干警和司法技术科的人员来到商丘市看守所,向被执行人马某某送达了相关手续,并且让其选择了鉴定机构。司法技术干警当天将相关材料提交给其选择的鉴定机构,待鉴定结果完毕后,法院将对该案进行依法处理。
在司法实践中,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结论逐渐成为解决纠纷的主要法律证据,对裁判的公正性起着重要的作用。由于当事人尖锐的利益冲突和矛盾,使得司法鉴定涉及的房地产评估与其他类型的房地产评估相比,更具有严肃性和复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