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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梁园:协调促和解 执行攻坚不停歇

  发布时间:2018-08-28 10:34:20




    8月27日,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依据线索,顺利将失信被执行人段某洋拘押并带回法院,经过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劝导和释法明理,最终促成一起案件的和解。

    2014年1月至4月期间, 被告段某洋、周某、段某真三人共向原告胡某、胡某锋等五人三次借款本金91万元,并出具91万元欠条一份,约定月息二分。2015年原告向被告催要借款本金,被告陆续偿还本金13万,并更改欠条欠款为78万元,2017年1月被告又偿还本金2万元,之后经原告催要,被告未能履行还款义务。胡某、胡某锋等五人于2017年5月将段某洋、周某、段某真三人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后发现,原告首次出具91万元的欠条,由于原告事先扣除了2014年5月12日至2014年11月14日期间的利息,被告实际收到借款为89.18万元, 后在支付13万元后,改签的78万欠条应为76.18万元,减去2017年1月偿还的2万元,2017年12月,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应还款额为74.18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没有按期履行。原告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通知被告段某洋、周某、段某真履行义务,三被告却避而不见执行干警,电话不接人也不见了踪影。 本月27日,有线索反应被执行人段某洋的具体位置,执行干警经过分析后,迅速出击顺利将其抓获,执行法官对其释法明理,并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被执行人段某洋最终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积极与原告协商,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并达成和解协议,该案顺利解决。

    梁园区法院在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中,注重采取人性化执行措施,告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将面临的严重后果,以此敦促被执行人及时履行相应的义务,缓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冲突,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王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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