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河南商丘梁园:执行干警赴淮阳押解被执行人

  发布时间:2018-08-31 17:10:13




8月30日,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前往周口淮阳,将失信被执行人殷某萍顺利带回。

2014年间,被上诉人殷某萍等3人以给上诉人吴某超的孩子找工作为由,收取上诉人吴某超9万元,上诉人自认殷某萍已退还其2.2万元。后因殷某萍等3人没有办成所托事宜,为讨回剩余钱款,吴某超遂将3人诉至梁园区法院。因原告吴某超不服一审判决,于2017年9月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经中级法院审理判决,被上诉人殷某萍等3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上诉人吴某超6.8万元及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殷某萍等人均采取躲避的形式逃避执行。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法院按规定交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遂将其进行网上追逃。但被执行人殷某萍等人仍然我行我素,拒不到那案。近日在周口市淮阳县公安局的大力配合下,将躲避近1年的失信被执行人之一殷某萍成功抓获,梁园区法院得知其被抓获消息后,迅速组织警力驱车前往淮阳县公安局办理交接手续,并对淮阳县公安局表示感谢。8月30日中午被执行人殷某萍被执行干警顺利押解回商丘。

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既有法律的规范也有道德的约束,这种企图不劳而获,非法谋取他人财物而使自己得利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的底线,等待该被执行人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责任编辑:王建华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0273127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