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失信被执行人耿某威在执行法官释法明理之后,主动提出履行还款义务,使得该起追偿权纠纷案得以顺利执结。
原告深圳某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耿某威追偿权纠纷一案,2017年9月,经梁园区法院开庭审理后判决,被告耿某威偿还原告深圳某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代为支付的借款本金及利息7635余元, 判决生效后,被告耿某威一直未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被告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义务。被执行人耿某威为躲避履行东躲西藏,杳无音讯。
2018年9月5日凌晨1时许,据夏邑县公安干警传来消息,失信被执行人耿某威在夏邑县某宾馆住宿,得知这一消息后,梁园法院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赶往夏邑顺利将其抓获,并于凌晨4时许返回商丘。后在执行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后,被执行人耿某威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