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出动执行干警30余名,警车5台,依法对被执行人杨某铄名下坐落于商丘市某小区的一套房屋进行强制腾退,并邀请媒体全程见证执行。
2012年6月1日,被执行人杨某铄以位于商丘市某小区房屋一套作为抵押,向申请执行人周某振借款50万元,用于流动资金周转。约定月利息为1.5%,每1个月付息一次,3个月后归还本金。借款逾期后,申请人周某振多次催要无果,将其诉至法院。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虽向被执行人杨某铄送达了财产报告令,可其却始终拒绝履行还款义务。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执行法官依法将被执行人杨某铄抵押房产评估拍卖,并强制清退。
上午9时许,警车准时到达现场,执行干警拉起了警戎线,由于房屋居住人并未现身,执行法官便联系专业开锁人员打开门锁进行清退。执行现场井然有序,腾退行动稳步推进。强制腾房过程中,在媒体记者的见证参与下,将室内物品逐一清点造册、拍照,对屋内财产进行清查,并在财产移交清单上记录物品信息,搬往指定地点暂为保管。整个过程中,各个部门相互协作、行动有条不紊使得执行任务顺利完成。
此次开展集中执行腾房行动,梁园区法院以实际行动捍卫了生效判决的法律权威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推动执行工作进一步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