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公安机关驻商丘市梁园区法院“打击拒执警务大队”传来消息,前往湖北省大悟县往返800多公里押解失信被执行人朱某的干警预计今晚返回商丘。
2015年3月,被告鹿邑县某食用油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朱某)与原告丁某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2015年2月18日前被告支付原告100万元,剩余400万元于2015年3月31日前支付完毕,如被告未按协议支付,未支付部分按月息2分支付利息;被告法人代表朱某承担连带责任。调解生效后,被告没有履行还款义务,原告丁某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梁园区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但经多发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朱某也逃避的无影无踪,案件执行一时陷入僵局。
今年12月3日,梁园区法院“打击拒执警务大队”接到湖北省大悟县公安电话,称失信被执行人朱某已被当地公安抓获,警务大队随即安排警力前往湖北押解。5日下午,执行干警传来消息,交接手续已办理完毕,目前已在返回途中,今晚将到达商丘,等待朱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