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年终岁末,为加快“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进度,驻商丘市梁园区法院“打击拒执警务大队”干警收到信息后,第一时间赶赴上海,将被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抓捕归案的在逃犯施某德,办理移交手续并押解返回商丘,目前正在返回途中。
据悉,2013年6月,被告施某德受朋友之拖,向原告王某力借款2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约定用款1天,次日银行贷款后当即归还。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归还70万元,并补写借据一份,承诺2014年12月31日归还,月利率1.5%。逾期后,被告依旧违约,仅于2015年6月支付利息10万元,再之后,电话也打不通了。2017年10月,原告无奈将其诉至法院。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由于被执行人居住上海,查找比较困难,电话也打不通,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19年1月9日,被执行人施某德被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抓捕,并将此消息传达给梁园区,于是便有了文章开头干警前往上海押解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