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商丘市公安机关驻梁园区法院“打击拒执警务大队”接到郑州公安部门的电话,法院通缉的的失信被执行人乔某东被控制,“打击拒执警务大队”干警立即前往郑州押解。
2014年8月,被执行人乔某东等人向谢某借款1359.6万元,逾期本息未还,谢某诉至法院。2017年3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乔某东等人在2017年5月份偿还借款本金100万元,下余欠款从同年5月15日之后每月偿还原告本金100万元,于2018年5月15日前还清借款本金及利息(利息自2014年8月15日起以1359.6万元为基数计算至借款本金还清之日,利率按照年息24%计算)。未料,履行期到后,乔某东等人再次违约。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乔某东等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乔某东等人一直规避执行,拒不履行偿还义务,经网络查询也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梁园区法院遂对被执行人乔某东等人采取“临控”、限制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系统等强制措施。经郑州公安部门协助将乔某东在郑州抓获,并通知商丘市梁园区公安机关。得知消息后,“打击拒执大队”干警立即组织警力前往郑州公安局押解,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