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法院执行干警成功将一处房屋腾空交付买受人,一起复杂的涉房执行案件成功执结,受到买受人的好评。
涉案房产原来归被执行人李某强、石某夫妻所有。在一起刘某丽诉李某强、石某民间借贷纠纷中,2009年至2012年间,李某强、石某分多次向刘某丽借款25万元,双方约定了利息,并以位于阳光花园的房屋作为抵押。后李某强、石某夫妇因欠款较多,长期在外躲避不见踪迹。经法院审理,判决李某强、石某偿还借款及利息。
由于李某强、石某已经失去踪迹多年,法院依法对房屋进行网上拍卖。今年5月间,买受人张某通过司法拍卖网竞拍,以62万元的价款获得此房的所有权。但在交付房屋时发现,此房正在被另一案外人租住,租房协议尚有3个月的时间没有到期。鉴于租户与原转租人签订租房协议的时间在法院查封该处房屋之后,为了使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执行法官连续多次找租房人和买受人进行协商。虽然前期租房人对提前搬出有意见,并且多次不配合法院执行,但在做通双方工作之后,约定6月11日双方现场进行交接。为保证房屋顺利交接,法院专门邀请电视台记者现场见证执行。
执行法官到达现场后,双方当事人均很配合工作,现场没有出现其他意外情况。交接之后,买受人一家对法官多次联系腾房,今天终于成功接收房屋,向执行法官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