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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商丘梁园区法院司法鉴定走进农家

  发布时间:2019-08-01 15:15:39





    7月31日,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邀请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司法鉴定中心的医学专家来到法院,首先组织双方当事人和鉴定机构进行听证,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随后组织专家前往虞城沙集乡进行现场鉴定。

     当日进行听证和鉴定的是一起具有典型意义的人身伤害赔偿案。原告皇某林家属称,原告是三被告雇佣的工人,2018年12月27日,鉴于年底将至,为了慰问工人,企业特意组织了一次聚餐活动,三被告在被告经营的食堂宴请所有工人。期间,被告不顾原告不胜酒力,强行劝酒,原告被动喝酒后意识不清,病发后入院治疗,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确诊为酒精中毒,最后原告成为人们传说中的“植物人”。

事发后,原告亲属认为造成原告伤害与三被告强行劝酒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多次找三被告协商赔偿事宜未果,遂起诉要求三被告承担赔偿责任,并申请人身伤害因果关系司法鉴定。梁园区法院司法技术部门受理后,随即依照法定程序选取司法鉴定机构,委托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司法鉴定中心对申请人造成“植物人”的因果关系、伤残等级、护理期限等进行评定。为准确查证司法鉴定证据,在法院主持下首先进行了听证。

     听证会上,医学专家首先向原被告双方告知了鉴定存在的风险及回避的相关规定。随后各方围绕案发当天饮酒现场被告是否存在过错、原告是否应承担责任等焦点问题进行辩论。医学专家现场询问,全面地了解案发经过、争议焦点,并要求各方及时补充鉴定材料。听证会后,法院又组织医学专家前往虞城农村原告住所地进行现场鉴定。

     法院干警和医学专家顶着四十度的高温,驱车40余公里到现场后,立即对受伤者进行全面检查,并进一步了解情况,经过近2个小时的检查,直到中午1时许才开始返回市区。据专家介绍,现场检查后,他们将尽快对检查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出具鉴定报告。

    法院干警和医学专家马不停蹄连续开展工作的做法,受到当事人的好评,表示将尊重司法鉴定结果,服从法院判决,尽快妥善处置此事,以安慰受伤者及其亲属。

责任编辑:王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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