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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商丘:东躲西藏拒执行 押解回后忙履行

  发布时间:2019-12-12 08:50:35



    12月6日,商丘市公安局平原分局驻梁园区人民法院“打击拒执警务大队”干警成功将躲避在山东枣庄的被执行人张某鹏押解回商丘。摄于法律威严,张某鹏主动履行了全部义务,并取得了申请人的谅解,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2月份,原告巴某向被告张某鹏购买建筑石子,分两次共计支付被告50万元定金,被告承诺随后发货。原告收到被告价值8.7万元货之后再无音信,既不安排发货也不返还下余货款,经原告要求,被告于4月22日写下欠条,承诺于4月29日前还清原告35.3万元,逾期后却迟迟不予归还。

    5月7日,原告起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张某鹏与巴某达成了分别在同年7月和9月分两次归还货款及利息的还款协议。未料,还款期限到后,张某鹏再次“爽约”。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9月15日,法院依法将躲避执行的张某鹏的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山东省枣庄市公安干警的大力协助下张某鹏落网。并于12月6日,被梁园区法院“打击拒执警务大队”干警押解回梁园区法院,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王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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