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下午,天空飘着小雨,天气异常闷热,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冒雨前往中州路某小区,经过8个多小时连续工作,强制腾空涉案房屋,凌晨12时许将房屋移交给申请人。
2012年4月,原告孙某英购买商丘市中州路某小区房屋一套,因自己长期在外,便托其哥哥孙某代为看管。孙某在看管期间,未经孙某英同意,私自将房屋出售他人,对孙某英谎称房屋已被出租刘某、陈某夫妇使用,后经孙某英确认,该出租协议并不存在,房子已被刘某、陈某非法占有并长期居住达6年之久。孙某英多次催要无果后,将刘某、陈某二人诉至法院。2020年1月12日,法院审理后判决刘某、陈某限期内从该房屋中搬出,同时将该房屋返还给原告孙某英。判决生效后,刘某、陈某二人拒不搬出。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梁园区法院决定依法强制对房屋进行腾退。下午4时许,执行人员赶到清场现场,首先在腾房现场拉起警戒线,随后,执行干警对房屋内的所有物品进行逐一清点,并制作搬迁物品清单,由在场人员签字确认,为法院执行工作固定证据。执行行动一直持续了8个多小时。为了不影响执行进度,执行干警一直坚守在清理现场,他们简单吃了点晚饭后又投入到工作中。过往群众了解案情后,对法院的强制执行行动纷纷点赞。
梁园区法院强制腾房行动,有力打击抗拒执行者,维护胜诉人合法权益,体现法院在执行案件中秉持的法律理念,树立了法律的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