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能作用,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8月6日,通过庭前调解力度,成功调解一起拖欠6名农民工工资纠纷案,有效避免了农民工情绪的激化,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悉,原告王某清、刘某西等6人同系被告商丘市某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康某)员工,由于经营不善,企业经济遇到困难,部分员工工资没有支付。2020年5月26日,被告公司出具欠发工资汇总表显示,其中6名原告工资报酬共计40余万元,时隔一两年迟迟未支付。
近期,原告得知公司另建新址,旧址将被拆迁,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7月27日,王某清、刘某西等6人将某制药公司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调解员排除阻拦,多方调查走访,固定证据,掌握到第一手资料后,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康某一直称自己在外地,经过调解员多次不厌其烦的工作,最终康某于8月5日下午六时许如约来到法院。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通过耐心细致释明法律,告知拖欠农民工工资可能导致的不良后果,于情于理的劝说打动被告。最终,被告主动提出利用拆迁款支付的履行方式,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至此,6起纠纷涉及40余万工资款的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司法审判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是保障农民工权益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梁园区法院对农民工工资等涉民生类案件高度重视,将此类案件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的重点,通过采取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优先兑付等方式,开通农民工案件绿色通道,切实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