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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梁园法院首例公益诉讼案开庭并当庭宣判

  发布时间:2020-08-13 16:01:08





    8月13日上午,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首例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由5名员额法官和2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大合议庭进行审理。被告人张某运犯滥伐林木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共13070元。

    梁园区法院经审理查明,3月4日20时至5日凌晨,张某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将梁园区水池铺乡某村的149棵杨树采伐。经梁园区林业局鉴定,该149棵被伐涉案林木折合林木蓄积为23.4022立方米,其行为破坏了周边的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经梁园区林业局评估,张某运滥伐林木的行为造成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共13070元。

     案发后,张某运认罪态度良好,并主动将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3070元交到法院,且自愿认罪认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运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林木23.4022立方米,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依法应予惩处;案发后,张某运积极认罪认罚,并缴纳罚金和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如实供述其罪行,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减轻处罚;张某运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危险,宣告缓刑对其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法可对其宣告缓刑。综合以上情况,经过7名合议庭成员合议,根据张某运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等因素,当庭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张某运表示服从判决。

    法官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明确规定,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就对森林或者其他林木进行采伐,数量较大的,即达到十至二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五百至一千株的,将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官提醒,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采伐林木必须依法办证合法砍伐,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责任编辑:王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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