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人民法院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审判执行工作顺利进行,商丘市梁园区法院通过加强领导、完善制度、落实措施,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水平。
一是成立安全防范工作领导组织。由党组书记、院长亲任安全防范工作领导组组长,全面加强对安全防范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是建立健全安全防范制度。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相继制定了庭审安检制度、押解制度、值庭制度、警卫制度、执行人员安全防范等安全防范制度,通过严密落实规章制度,确保审判执行活动安全。
三是进一步修定人民法院应急预案。结合平时审判执行工作实际,由法警大队明确专人定人定岗担负处置应急情况分队,24小时值班备勤,随时准备处置突发事件。为确保法警胜任本职工作,专门组织人员进行应急处置训练,不断增强履行职责能力。
四是购置安检设备。为方便群众参与旁听案件审理,专门购置了安检门、手持探测器、网枪等安全防范设备,通过建立快速安检通道,保证旁听人员及时进入审判庭。
在加强安全防范,积极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审判执行工作顺利进行的同时,切实方便了群众参与诉讼、了解审判工作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