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梁园区法院任命20名人民陪审员

  发布时间:2010-04-09 14:48:18


    商丘市梁园区法院20名人民陪审员经2010年3月31日商丘市梁园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给予任命。

    为了保证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便于今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顺利施行,梁园区法院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受到了院党组的高度重视。根据省、市两级法院的安排部署,2月中旬开始,由党组书记、院长王宝剑直接领导,政治处具体负责选任工作的组织实施。从人民陪审员名额的确定、推荐到提请任命等工作,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任职条件和程序进行。首先,根据案件数量,梁园区法院拟定人民陪审员20名,名额数量报中级法院审核后又报区人大常委会确定;其次,认真分析研究历年来案件类型的构成情况,将20个名额分配到案件涉及相对较多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单位,由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单位按照人民陪审员的任职条件,在本乡镇街道办事处、单位干部职工中择优推选1名;最后,认真审查各单位推选人员是否符合任职条件,报中级法院审核后,由院长王宝剑依法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命。

    经任命的人民陪审员共计20人,其中男11人,女9人;少数民族1人;研究生学历2人,大学本科学历4人,专科学历9人,中专1人。他们都是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城乡基层干部、伊斯兰协会中群众威信高、品德好有能力的佼佼者。

    人民陪审员来自群众,了解民情,代表民意,在陪审活动中更注重以社会道德标准评判案件,从而使法院审理案件更加贴近民众生活,更容易取得老百姓的信任与认同。通过人民陪审员的参审,有利于化解案件矛盾,又扩大了审判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王光辉    

文章出处: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0259931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