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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穿法袍也尽责

——记梁园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曹纪增

  发布时间:2021-09-26 08:51:30




     人民陪审员作为代表人民行使审判权的公民,近年来一直活跃在审判岗位上,倍受人们的关注。不仅因为他们有着与法官同样的权力,更重要的是他们为解决当前“案多人少”的矛盾、化解公民之间的纠纷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在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就有这样一位人民陪审员曹纪增,他是商丘农业银行的工作人员,长期负责银行清理不良资产工作。因此,他不仅与法院有着密切的联系,也在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法律知识。为此,经过组织推荐、人大任命、岗前培训和考核,成为梁园区法院的一名人民陪审员。近几年来,经他参与审理的案件约有200余件,不仅有刑事案件,也有民事案件,为法院化解“案多人少”的矛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 认真履行职责 切实发挥作用

    在豫东商丘,当一名人民陪审员,不仅要千方百计化解矛盾纠纷,而且还没有任何报酬。因此,在选任人民陪审员时,多数选择有固定工作,有稳定收入,热心陪审工作的人士参与。曹纪增作为银行工作人员,按理说本职工作十分繁忙。但他担任人民陪审员后,总是想方设法完成陪审任务,并且积极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耐心细致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确实受到了审判员和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如在2020年曹纪增参与审理的一起李某峰盗窃案中,李某峰作为一名惯犯,被从安徽省铜陵监狱押回进行漏罪追究。审理中李某峰不仅否认犯罪,就连是否到过商丘都一概否认,庭审时态度十分恶劣。庭审休息时,曹纪增专门来到李某峰面前,耐心解释法律,劝解说服认罪,争取从宽处理。通过他的细说,当事人李某峰在随后的庭审中消除了抵触情结,最终使庭审顺利完成。

    同时参加庭审的审判员事后说,不是曹纪增当场做工作,这个庭审很难完成。

    曹纪增认为,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不仅是法官的职责,也是人民陪审员的职责。为了充分发挥陪审作用,自己要摸索方便有效的工作方式,在庭审前先查阅卷宗材料,了解案情;庭审中,要根据自己的理解询问当事人,协助法庭查明案件事实;庭审后,积极参加合议庭评议,充分发表意见,这样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

    二、 发挥自向优势 提升陪审效果

    在审陪工作中,曹纪增常说,既然自己有幸成为一名人民陪审员,就一定要做到无愧于这个光荣称号。多年的陪审让他深深认识到,无论是法官或是陪审员,在审理案件时,既要充分认识公正司法的重要性,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也要依法公正作出裁判,重视办案的社会效果。特别是在处理复杂和重大影响的案件时,更要以维护社会正义,维护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为出发点,认真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

    如在审理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敲诈勒索案中,当事人任某颖作为业务员,违法高利放贷16笔,共计资金25万余元。案发后其他40名成员已被分别判处刑罚,任某颖迫于压力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曹纪增参加庭审中,积极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促使其主动交待罪行,并积极配合法庭查明事实,使案件顺利审结,在保障严惩黑恶犯罪的同时,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曹纪增在担任人民陪审员的过程中,也有亲戚、朋友找过他,要他给予关照,他总是婉言谢绝。常常听见他对当事人说:“法律是国家规定的,不是某一个人可以随意动摇、改变和曲解的。”在他的努力下,不少案件能以妥善处置.

    他还表示,“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能够代表人民参与法院的审判工作,这是我梦寐以求的愿望,我感到无尚光荣和自豪,既然人民把这份权力交给我们来行使,我们绝不能辜负人民的期望。”

    近年来,曹纪增在人民陪审员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尽职尽责,不断提高法律业务水平和陪审实践能力,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职能作用,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为推进司法民主作出应有的贡献,多次被表彰为“优秀人民审判员”。

责任编辑:王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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