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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园区法院五项措施构筑校园安全防火墙

  发布时间:2010-05-18 14:59:44


    为确保儿童妇女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有效防止针对中小学生暴力案件的发生,梁园区法院采取五项措施构筑校园安全防火墙。

    一是法律进校园,提高自我防范意识。针对中小学生的法律意识淡薄,自我防范能力差,利用每月5、15、25日法官进社区、乡村的时间,给中小学生上法制教育课,讲解法律知识,提高中小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二是派驻法制兼职副校长,做好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挑选政治思想坚定,关爱青少年成长进步的优秀法官,到学校任兼职副校长,对校园安全工作予以全方位法律指导。同时,根据青少年违法犯罪特点、原因,向当地教育、妇联等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做好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

    三是开好利用模拟法庭,提高鉴别能力。针对典型案例犯罪分子的犯罪特点和心理特征,组织中小学生开好模拟法庭,通过模拟开庭,提高中小学生辨别犯罪分子的能力,增强安全意识。

    四是设立法官工作室,优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针对那些学校周边环境复杂,综合整治工作薄弱的实际情况,在中小学校设立法官安全工作室,派出驻地人民法庭法官轮流值班,加强学校周边地区环境的综合整治,优化校园环境,确保中小学生身体健康不受侵害。

    五是加大审执力度,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针对伤害中小学生的各类案件,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就地执行,提高办案效率,缩短办案周期,确保中小学生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责任编辑:王建华    

文章出处:商丘市梁园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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