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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严相济抓严打 以人为本促和谐

  发布时间:2009-06-29 15:28:11


    梁园区法院少年庭把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民心工程,在审判工作中,确立“严、快、好、宽”的工作思路,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截止4月底,共审结148起刑事案件,为把严打专项斗争推向深入发挥了积极作用。

    严:即突出“严打”重点,实行重点打击。针对农村拦路抢劫,城镇街头抢劫、抢夺,入室盗窃等犯罪分子,对顶风作案的犯罪分子,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从重从快进行打击,并力争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即具有良好的社会效果,又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所审理的“两抢一盗”案件,均达到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量刑适当,无一错案。

    快:即快速反应、快速审理,确保“严打”案件在审判环节不贻误战机。在法定审限内,做到快送达,快开庭,快合议,快汇报,快宣判。确保打得狠,打得准,即要打出成效,更要打出威风,即缩短了办案周期,又提高了工作效率,所审案件均比法定期限提前7天结案。

    好:即人权保障好。坚持控辩双方当事人诉讼中地位平等原则,将诉讼活动的重心移到法庭上,不因公诉或正在“严打”期间而使用有罪推定。对证据不足,定性不准的案件,经慎重的研究后,依法宣告无罪或予以纠正。对涉及青少年案件,推行“五个不”的审理模式,不公开开庭审理,开庭时不给被告人带械具,不让被告人站立回答问题,判决一般不适用财产刑,不剥夺政治权利。使人权保障贯穿到案件审理整个过程之中。

    宽:即宽严相济。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宽严相济,注重社会效果的原则,并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起因特点,家庭教育、社会环境的影响及犯罪手段性质、认罪态度等因素,以教育、挽救、感化相结合的方式,在有效地打击罪犯的同时,教育挽救了未成年人,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一方平安发展发挥了积极地作用。

责任编辑:左茂林    

文章出处:本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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