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劳动者享有获取报酬的权利,合法的劳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在雇佣他人进行劳动时,雇主应秉持诚实、讲究信用、恪守诺言,及时结清劳务工资。5月23日,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以实际行动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原告闫某向被告提供劳务后,于2021年5月分别与两被告韩某和汪某签署欠条两份,均约定三个月还清。到期后,经闫某等人多次催要,对方始终以没钱,正在想办法等为由拒绝支付。原告讨薪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二被执行人韩某、汪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二被执行人非但不履行判决,还逃避执行,不见踪影。
虽是“小案件”但涉“大民生”。为更好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5月23日,根据申请人提供线索,梁园区法院执行干警第一时间采取行动,将被执行人拘传至法院。执行干警综合考虑案件情况后,从情、理、法的角度,本着为申请人最快实现合法权益的宗旨,向被执行人释法说理的同时引导其换位思考,督促其尽快支付所欠的劳务费。经过数小时沟通后,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当场履行了给付义务一万元,并保证剩余欠款于年底之前履行完毕。
调解是定分止争的“利器”,是实现案结事了的有效途径。梁园区法院执行局以“执源治理+案件速执”的方式,既化解了双方当事人间的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又彰显了人民法院以当事人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司法为民情怀,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