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执行故事|商丘梁园区法院奔赴千里促执行 当事人送锦旗感谢信致谢

  发布时间:2024-07-12 10:25:24









   “感谢梁园区法院执行局的姜法官和干警们,为我的案件不畏酷暑来回奔波了2千多公里去外地执行,一路上不仅无微不至地给予我照顾,还给我讲了好多防欺骗的知识,真是太感谢你们了!”。 7月11日,一名案件当事人将一面印有“千里办案为人民秉公执法扬正义”的锦旗和一封手写感谢信送到了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感谢执行干警在执行过程中的敬业和司法为民的态度

案件回顾

    原告唐某芝与被告商丘市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张某海、葛某江民间借贷纠纷案,2011年4月25日,经法院公开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商丘市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限期内归还原告唐某芝借款34万元及利息,被告张某海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二被告未履行法律义务,原告唐某芝多次催要无果,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高度重视,首先依法从线上线下查询了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不动产等财产信息,暂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随后,执行干警多次与被执行人联系,但其一直推诿拖延,拒不履行。随后,执行干警无法再联系上张某。

  虽然案件搁置多年,但执行法官从未放弃对该案的执行。近期,执行干警收到线索,被执行人张某海在内蒙古包头市某地,考虑到线索的紧急性与被执行人远在千里之外的实际情况,执行干警立即逐级申报,请求当地法院执行局协助执行工作。

   酷暑季节,天气炎热,执行干警横跨1200公里到达当地后,与等候多时的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简单交谈后,未经休息就直奔被执行人张某海所在地。到达现场后,执行干警对其释法明理,耐心劝说,被执行人张某海仍不配合,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和法律权威,执行干警当场向其宣读拘留决定书,在当地法院协助下,躲避10余年的被执行人张某海被成功拘传,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这么热的天,你们为了我的案件跑到那么远的地方逮住了张某海,真是辛苦了!真的太感谢你们了……”,返程后,申请人唐某芝紧握执行干警的双手,激动地说道。

    千里执行,只为打通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日夜奔波,只为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封感谢信,一面红锦旗,传递了当事人对执行干警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感激,更是对梁园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充分肯定。在今后的工作中,梁园区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以实实在在的成效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法官提醒

     被执行人应当按照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履行义务,否则不仅会被限制消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甚至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既侵害国家司法权威性、严肃性,妨害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也侵害了判决、裁定确定的权利人合法权益。     

     司法权威不容侵犯,债务经法院生效判决确定,即具有了强制执行力,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确定的履行义务,而未按照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内容履行给付义务,有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责任编辑:梁园区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0049373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