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成功调解一起涉及彩礼返还纠纷的案件,被告人当场履行返还义务。
原告郑某与被告张某经媒人介绍认识,二人于2023年7月订婚,2023年12月举办婚礼,未登记结婚。因原告郑某和被告张某在婚前严重缺乏了解,被告拒绝与原告正常交流、没有承担家庭义务,二人自举行婚礼以来一直分居。被告张某没有与原告共同生活的意愿,微信不回、电话不接,二人无法进行正常夫妻之间的交流。
该案经本院双八人民法庭刘春梅法官审理后,本着彻底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的原则,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从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出发,充分释法明理,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于9月26日一次性返还原告彩礼款145,000元。
梁园区法院双八法庭坚持“枫桥法庭”的家事审判理念,将调解贯穿家事纠纷始终,努力寻求家事纠纷最优解,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积极倡导文明婚嫁新风,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