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商丘好人”光荣榜暨人物事迹宣传版面在商丘市睢阳区见义勇为主题公园设立。其中,梁园区人民法院干警宋葳粮曾获评“商丘好人”,该事迹在“见义勇为”光荣榜中被展示。
见义勇为事迹回顾,2016年9月5日上午10时许,正在家中休息的宋葳粮听到邻居大声喊“抓小偷”,立即冲到邻居家,看到两个入室盗窃的嫌疑人正在实施盗窃,宋葳粮厉声呵斥,并上前按住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开始看到只有他一人时,便动手殴打宋葳粮,并企图夺路而逃。但宋葳粮不惧犯罪嫌疑人的恐吓与殴打,奋勇反击,将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打倒在地之后,又追击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正在与犯罪嫌疑人搏斗时,周围群众闻讯赶来,合力将两犯罪嫌疑人制服,并扭送至公安机关。
宋葳粮行为根据《河南省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人员保护奖励办法》相关规定,经公安机关书面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并发放了《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证书》。该行为不仅彰显了“人民法院为人民”的良好风尚,更为全市法院系统赢得了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