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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标的 大民生|商丘梁园区法院持续开展“豫剑执行 商执利剑”专项集中执行活动

  发布时间:2024-11-23 10:51:10





    为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效震慑失信拒执行为,2024年11月22日,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持续开展“豫剑执行 商执利剑”专项集中执行活动。

    清晨6时20分,执行干警火速集结,整装待发。执行干警在本次行动中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公正文明执法,确保执行活动顺利完成。

案例一 医疗赔偿起纠纷,集中执行促履行

    刘某和宋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2024年7月上旬,宋某驾驶电动三轮车沿机动车道由北向南行驶过程中撞到电瓶车上的刘某及行人崔某,其三人均不同程度受伤,经交警认定宋某负主要责任,刘某负次要责任。事发后刘某送至医院治疗住院27天,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支出共计五万元,就医疗费用赔付问题,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刘某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宋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在执行前,通过排查执行线索,梳理案件脉络后,耐心向被执行人宋某讲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否则将会根据案件情况采取进一步执行措施,构成拒执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经长时间的释法明理,被执行人宋某当场履行完毕。

案例二 拖欠购车款不还,强制执行促案结

    2020年4月,刘某因购买车辆拖欠某物流公司购车款7万元,并向某物流公司出具欠条一份,约定欠款期限至同年7月下旬及利息,如未及时还款,将支付违约金。到期后,刘某支付部分钱款后,剩余5万元拒绝偿还,双方产生纠纷, 某物流公司遂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刘某依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根据线索赶往刘某住处将其控制,并拘传至法院,在执行干警释法明理之后,张某当场履行剩余购车款。

    此次活动,共出动干警30人次,车辆11辆,拘传9人,当场执行完毕5件,执行和解2件,拘留2人,当场履行金额45.68万元。

责任编辑:梁园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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