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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商丘梁园区法院:“以物抵债”解死结,灵活破题促结案

  发布时间:2024-11-26 18:10:14





   “以物抵债”是强制执行程序中财产变价的重要手段,能最大限度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近日,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行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以灵活的“以物抵债”执行方式,为申请人高效率低成本解决了纠纷,使得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基本案情

    原告叶某甲与被告叶某乙、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二被告系夫妻关系,2019年2月下旬共同向原告借款10万元,并向原告出具借条,且双方约定利息,原告通过转账方式足额向二被告履行义务。借款到期后,二被告向原告仅支付利息至2022年8月份,其余欠款拒不偿还,原告多次催要无果诉至法院。原、被告经梁园区法院主持调解,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因被告一直拒不履行,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不动产查询等措施,得知被执行人名下有一辆2018年购入的奥迪牌车辆,执行干警第一时间送达了限期交付车辆通知书,但被执行人拒不配合。近日,执行干警得到被执行人活动区域线索,迅速出击,成功将叶某乙、潘某拘传至法院。经耐心释法析理,被执行人对履行事宜避而不谈,执行干警对叶某乙、潘某分别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15日后,执行干警前往拘留所对二人再次处以15日司法拘留,并告知其行为涉嫌拒不执行法院裁定、判决罪,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慑于法律权威,被执行人当场决定将其名下奥迪车以“以车抵债”,本案以“以物抵债”的方式执行结案。

    11月26日,申请执行人叶某甲为执行法官送来一面“爱岗敬业维护法律尊严 星期天不休息执行结案”的锦旗。

责任编辑:梁园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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