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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园区法院召开2025年度上半年聘用制人员工作大会

  发布时间:2025-07-23 10:08:59











     为进一步加强聘用制人员队伍建设,提升司法辅助工作质效,激发队伍活力,7月21日下午,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召开2025年度上半年聘用制人员工作大会。各庭室负责人及全体聘用制书记员、法警参加会议,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叶青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优秀辅助人员代表戴昊彤、董国庆、张森、郭晓静、宋程瑶、韩红磊6名同志结合岗位实际进行交流发言,他们立足各自岗位,分享工作中的经历与感想。

    立案庭  戴昊彤:立案庭是法院的前沿阵地,是司法为民的第一窗口。在过去的工作中,我们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情怀,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我们耐心倾听每一位当事人的诉求,安抚他们的情绪,倾听他们的困难,解答他们的疑问,解决他们的问题。成绩属于过去,未来任重道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严谨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投入到立案工作中去。

    水池铺法庭  董国庆:作为最先接触当事人的书记员,我从一开始就将调解工作置于重要位置,通过前期熟悉案情,充分与当事人沟通,了解双方当事人争议焦点;从送达到质证,从庭前到庭后,全流程覆盖案件调解,把调解工作贯穿办案始终。书记员工作内容琐碎多样,贯穿审判工作全过程,在工作中我全身心地投入、配合好法官的工作,认真完成经手的每一项业务,每一个环节,以免在工作中出现疏漏,影响诉讼的质量和效率,与当事人的沟通交流中自己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法院的形象,少些情绪,用心对待每个当事人和每一件事情。

    民二庭  张森:为了做好庭审记录,我会在庭前仔细查看案件材料,熟悉案情,了解争议焦点,以便在庭审中准确把握记录重点。庭审中,力求做到不遗漏、不偏差,完整呈现庭审的每一个环节。司法实践日新月异,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们的案件类型日益复杂多样,学习是书记员永不竣工的工程,只有不断学习,才能更好地服务审判工作。

    刑事庭  郭晓静: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书记员,我已经在刑事审判辅助岗位上工作了十七年,回顾这段历程,从初入法院时的忐忑生疏,到如今的从容坚定,我深刻体会到,书记员工作虽平凡,却是不可或缺的“螺丝钉”。书记员不仅是审判辅助者,也是司法服务的“窗口”,我深刻体会到,我们的言行举止不仅代表自己,还代表着法院,面对当事人,我始终坚持“换位思考”,我们的一句耐心解释、一个友善的举动,都可能化解他们的焦虑。

    执行局  宋程瑶:在执行工作中,和当事人的沟通与强制措施都是强有力的武器,在与当事人一次次耐心交流中,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告知执行工作需要我们双方的配合;和被执行人沟通上更是如此,部分被执行人存在心结,通过耐心的沟通和劝导,这类案件执行完毕的可能性就很大。工作之余,我也逐渐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这些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帮助我们在工作中攻克一道道难题,它不单单是为当事人负责,更是保护自己的一道道防线。

    执行局  韩红磊:在团队里,我更明白“独行快,众行远”的道理。执行工作从来不是单打独斗,无论是集中执行行动中临时补位,还是同事忙碌时主动分担辅助任务,我始终想着“多搭把手、多尽份力”。虽然自己忙了些,但看到团队整体效率提上来了,心里特别踏实。因为我知道,执行局的每一项成绩,都是大家拧成一股绳干出来的,顾全大局、协同作战,才是我们打赢每一场“执行硬仗”的底气。

    审管办负责人李冰通报了2024年以来聘用制人员辞职辞退情况及典型案例;综合办公室陈峰解读了《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考勤管理工作办法(试行)》等文件。

    政治部主任李明洁传达《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关于成立书记员工作委员会的通知》并详细解读《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

    最后,叶青副院长在总结讲话中强调,聘用制人员是法院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审判执行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在司法辅助、安全保障、后勤服务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其纪律作风和职业素养直接影响着司法办案质效和法院机关形象。

    在充分肯定聘用制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为法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付出的辛勤努力和取得成绩的同时,结合当前工作形势和梁园法院发展需要,对进一步提高聘用制人员工作能力和水平提出了十点要求:“讲政治、重荣誉、懂规矩、守纪律、勇担当、比奉献、树正气、强管理、守清廉、严惩戒”。

    叶青副院长还勉励大家,要努力学习业务、积累经验、提升水平、增长才干,以平凡岗位的拼搏奋斗体现人生价值,为全力推进梁园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张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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