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对伪装成乞丐伺机抢劫的被告人陈征东作出一审判决,其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罚金人民币1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陈征东,男,26岁,身材瘦小,系山东省单县单城镇农民,2007年6月因犯抢劫罪被徐州铁路运输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满释放后流窜至商丘市,他白天伪装成乞丐在繁华闹市的“步行街”乞讨,每天能得到20余元的施舍,夜晚同乞丐一起挤在商厦门前睡眠。2010年3月31日下午,陈征东拿着乞讨所得的10元钱买了一把菜刀,当晚趁天下雨,他先躲在商丘市梁园区“白云游乐园”绿地内附近的暗影处,等待目标伺机抢劫。20时40分许,上网归来的男青年张某路过此地,陈持菜刀上前搂住张的脖子,让张掏出钱来,张将上网剩下的10元钱掏出交给陈,趁机挣脱逃跑,并高喊“抢劫了”。商丘市公安局梁园分局巡逻民警听到喊声迅速上前,将陈抓获,当场缴获作案使用菜刀一把,赃款1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征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手段强行劫取公民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陈征东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次犯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