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槌落处,自有回响——记“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获得者、梁园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员额法官王菊花 作者:高岩 发布时间:2026-07-01 18:33:36

2026年6月,河南省委发布表彰决定,授予118名同志“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员额法官王菊花名列其中。这份荣誉,是对一名共产党员扎根基层审判一线六余载、审结4600余件案件、年均结案逾千件、服判息诉率96%以上、全年无发改信访案件的最好注脚。
“如我在诉”——将心比心的司法温度
“如我在诉”,是王菊花常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它不是一个口号,而是一种立场、一种修行、一种将心比心的司法态度。
2024年4月,在梁园区法院第一季度审判执行质效讲评会上,王菊花作为先进典型发言时说:“对双方对抗激烈、有上诉和信访苗头的案件,以诚恳的态度和当事人共情,推心置腹,耐心倾听,再释法析理,争取当事人对处理结果的理解。”
她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一起交通事故案件中,原告是位九十岁的老兵,参加过抗美援朝和对越自卫反击战,立过二等功,因事故卧床不起,性情大变。起诉金额与法定赔偿数额差距悬殊,家属情绪激动。王菊花没有简单地“依法判决”,而是反复与保险公司沟通,谈老兵的历史贡献、谈案件的社会效果;又找原告家属谈心,表达对老英雄的敬仰与共情。最终保险公司破例提升调解金额,原告方也因“被看见”而接受方案。此后数年,原告女儿每年春节都发来短信,感念那份诉讼中的司法温度。
还有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业主在公共区域安装电梯方便八旬母亲出行,却引发全小区二百多户业主强烈反对,多次信访,社区办事处多次调解无果。王菊花多次现场勘验、走访业主、联系办事处和社区书记,拨打电话近百个,推心置腹、反复沟通,终于在审限前一天促成双方达成共识。电梯顺利拆除,小区重归安宁。
王菊花深知——基层法院审理的不是案件,是人生境遇,是人心感受。
持衡裁判——以公心筑牢公平正义防线
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生命线。入额六年来,王菊花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谨细致核查每一份证据、审慎推敲每一处事实、精准适用每一条法律。即使案情简单的简易案件,她也绝不因案小而松懈。一起起诉金额仅七千余元的案件,被告坚称维修费发票金额过高,她向被告释明可申请评估,评估后车辆损失仅四千元左右——她对原告批评教育后双方达成调解。这种“小题大做”的严谨,正是她对公平正义最朴素的坚守。
能动送法——把治理做在前端
王菊花坚持跳出“就案办案”的思维定式,主动将司法服务向前延伸。她常态化入驻区综治中心,现场为调解员提供法律指引、审核调解协议,对调解不成的案件启动速裁快审程序。她面向校园、军营、物业、保险等多领域开展精准普法:走进小学开展防欺凌法治宣讲,赴武警中队解读婚恋借贷等高频法律问题,面向物业行业以案释法厘清权责,联动保险行业畅通诉调对接平台。针对物业领域案件暴露的监管短板,她先后制发3份司法建议,督促主管部门压实监管责任,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清风守正——以廉洁铸就司法公信
公生明,廉生威。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王菊花始终坚守政治底线,时刻自重自省、慎独慎微。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坚决拒收礼品礼金、谢绝宴请游说。她始终清醒认知——审判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为民所用、为公所用。这种清廉自守的本色,让她在纷繁复杂的利益纠葛中始终保持定力,让每一份判决都经得起法律、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从“如我在诉”的将心比心,到持衡裁判的公正守护,再到能动送法的前端治理、清风守正的廉洁底色——王菊花用日复一日的坚守与奉献,让正义带着人性的温度,在基层司法的土壤中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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