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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梁园区法院五项措施加强审执管理

  发布时间:2010-09-16 09:31:11


    梁园区法院始终坚持案件质量是审判工作生命线的思路,以审判质效管理为抓手,采取五项措施,强化审执质量管理,进一步提升审判、执行案件质量和效率。

  

    一是开拓创新,牢固树立正确的审执质量效率观。要求全院干警用科学发展观来统领审执工作,充分认识到审判质量在审执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克服畏难情绪,树立正确的质量观和效率观,增强对加强审判质效指标考核工作的认同感。

    二是抓重点、明责任,强化部门负责人审执管理职责。要求各庭室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牢记守土有责,做到守土尽责,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监督、协调本单位的工作,通过明职权、明目标、问责制等制度,强化庭室领导的责任感,增强庭室领的督促检查力度,抓住重点,努力提高办案质量。

    三是查漏补缺,不断提高审执质量效率。要求庭室结合每周一的庭务会,针对上周审执质量效率进行分析、研究,找准差距;查漏补缺,及时纠纷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是强化联动机制,发挥案件管理问责办公室的职能作用。案件管理问责办公室加强与庭室的沟通联系,实现横向联运与纵向联动相结合的方式,案件管理问责办公室对审执运行情况进行动态管理,提前介入,及时预警。定期对案件审执情况进行通报,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找出共性、个性问题,为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提供依据。

   五是完善奖惩机制,充分发挥奖惩的激励作用。依据法官法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审判实际,对考核目标进行量化分解,将审执质量效率指标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单位和个人业绩的主要依据,作为评先评优、立功受奖、晋职晋级的条件,增强干警的创先争优意识。

责任编辑:王建华    

文章出处:商丘市梁园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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