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商丘市梁园区孙福集乡的67岁张老汉今年不幸患上了痛风病,其儿子儿媳却置之不理,无奈之下张老汉一纸诉状将其儿子张某、儿媳朱某告上了梁园区法院
法院受理案件后,法官深入当事人所在村走访了解情况,结合父子双方生活确实困难,并且长期缺乏沟通的状况,法官耐心告诫张某,根据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定义务,并对张某所得讲解亲情的重要,从法理、情理两方,督促张某自觉履行赡养义务。经过了法官认真细致的调解,张家父子共同签订了调解协议:由张某每年给付张老汉赡养费650元和小麦600斤,并负担张老汉的医疗费用。据法官回访,在签订协调书后的第二天,张某就把赡养费提前送到父亲手里,终于使一家人又恢复了多年前的欢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