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梁园法官送执行款到伤残申请人家中

  发布时间:2011-05-16 15:39:22



法官协助当事人清点执行款。

    5月11日晚,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法院执行法官,驱车将12.3万元执行款送到虞城县贾寨镇某村的孟某家中,让轮椅上的孟某及家人深受感动。

    两家前,孟某受雇为邻村的李某开车,在去山东金乡拉沙子时,所驾车辆与对面来车相撞,致孟某胸部以下瘫痪,虽经长期治疗,效果仍不明显,大小便失禁,生活无法自理。高额的治疗费用让孟某和李某两家都无法承担。为索要受害赔偿及治疗费用,孟某将李某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执行法官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采取多种方法尽快执行。在被申请人确无可供执行财产的情况下,动员亲朋好友帮助李某履行判决义务,为受害当事人继续治疗提供条件。李某的亲戚黄某得知情况后,出于对受害人同情之心,将自己的全部积蓄取出,主动帮助李某垫付了执行款。

    当事人将执行款送到法院时已是18时30分。孟某家住邻县农村,交通不便,加之瘫痪在床,无法前来领执行款,法官当即决定将执行款送去。到孟某家中已是20时左右。轮椅上的孟某接过法官连夜送来的“救命款”,感动得热泪盈眶。

责任编辑:王建华    

文章出处:商丘市梁园区法院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0694684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