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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园区法院结合实际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1-06-14 08:18:21


    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针对农民工法律知识淡薄,维权意识差,维权难的特点,采取四项措施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法律意识。通过办培训班、电视专题讲座、以案说法等形式,加大对《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依法用工意识和自我维权意识。

    二是提出建议,督促落实。建议劳动保障部门,建立对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经常性检查制度,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检查出的规章制度不够健全、规范的用人单位予以重罚,以促使其建立科学、合理、完善的制度。

    三是依法慎重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选派业务知识强、审判经验丰富、善于做调解工作的法官,组成相对固定的合议庭,专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

    四是完善多元化的劳动争议调处机制。充分发挥劳动保障部门、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仲裁委员会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共同化解日益繁杂的劳动争议。

责任编辑:王建华    

文章出处:商丘市梁园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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