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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梁园区法院三项措施强监督带队伍促廉洁

  发布时间:2011-06-21 15:22:07


    商丘市梁园区法院不断完善廉政监督制度,从强化监督意识入手,积极创新督察模式,变事后查办,为事前、事中、事后,多方位,广角度的立体监督模式,着力打造监督新机制,取得了明显效果。

    一是完善举报立案查处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对督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询,督促干警说明情况。对信访举报、上级督办和媒体关注的案件,及时立案查处,并进行通报。建立干警“绩效廉洁档案”,对在办案过程中,对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重点督察。对容易发生的廉政问题进行风险评估,及时消除问题的根源。

    二是完善督察通报制度,经督察发现干警在司法礼仪、行为规范、审判纪律,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不足,定期进行通报。发现涉诉信访、违法办案、久拖不决等违反“十条禁令”行为的及时通报,并将通报结果记入个人绩效档案,作为选拔、任用、考核干部的依据,促进了干警工作作风的转变。

    三是完善案件回访制度。对立案督察案件的回复、整改情况等,进行全天候、全程跟踪督察,直到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为止。同时,对涉诉信访举报、重点时期、媒体关注、社会影响大的案件,提前介入,实行案前、案中、案后监督,通过回访当事人实施督察等措施,延伸纪检监察职能。聘请干警家属担任法院廉政监督员,组织干警家属集体座谈、学习有关规定、观看党风廉政教育片、签订干警家属干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等,引导干警家属当好“贤内助”,构筑“家庭廉政安全港”。

    通过创新督察模式,使法院干警遵守廉政纪律的自觉性明显增强。据统计,今年来,没有出现严重违纪现象,没有一名干警受到党政纪追究。

责任编辑:王建华    

文章出处:商丘市梁园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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