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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生子一错再错 互谅互让共营小家

  发布时间:2011-06-21 15:42:10


    一个月前,高某和李某还因孩子的抚养权纠纷吵的不可开交,如今,在女法官的调解下,两人并肩和睦地走出法庭,商丘市梁园区法院双八女子法庭的法官们抹去额头上的汗珠,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一个月前,双八法庭受理了一起抚养纠纷案件,原告高女士2006年底经人介绍认识了小自己四岁的被告李某,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加之李某当时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双方了解不深就草率同居。同居后,高某发现李某花钱大手大脚,确实有点相个 “月光族”,念在李某年龄比自己小不懂事的情况,高某就没有计较。2009年,两人生育一女,李某仍旧没有悔改的表现,甚至还迷上了打麻将,这使本来收入就不多的家里更是入不敷出,高某一气之下带孩子回了娘家,并于一个月前将李某诉至法院,请求孩子的抚养权并要求李某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为此,两家人见面也是怒目而视。

    经过法庭在沟通中了解到,被告李某家境贫困,为了准备彩礼和新房,已经花尽积蓄,李某担心因为自己家贫导致“离婚”,以后也不好找媳妇,因此坚决要求将孩子判给自己。原告高某认为跟孩子已经有很深的感情,能独自将孩子带大,也不愿意放弃孩子的抚养权。两人争执不下,各方的亲人情绪也很激动。细心地法官们在调解中发现,双方都是为了孩子,就以孩子为切入点对双方做调解工作。一边教育李某要有责任心和家庭观念,改正不良的习惯,要多体谅女方,尽到一个丈夫和父亲应尽的责任。一边劝高某要为孩子的健康成长着想,最好是让孩子有一个完整的家,退让一步再给李某一个改正的机会。经过多次调解,原、被告达成和解,原告撤回了起诉。

    年轻人要增强法律意识,成熟冷静对待婚姻大事,在婚姻生活中要做到互谅互让,多容忍少计较,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更要对无辜的孩子负责。

责任编辑:王建华    

文章出处:商丘市梁园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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