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商丘市梁园区法院女法官把“灯光法庭”开到农家小院,经过现场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纠纷得到成功化解。
7月的豫东酷暑难耐,由于连日没有降雨,地里的玉米也在经受着干旱的考验,有的已经出现了卷叶。眼看着一年的辛苦就要白白浪费,刘口乡郭刘村的农民心急如焚,都在忙着浇玉米。但是,一起农民合伙产生的健康权纠纷也摆上了梁园区法院双八法庭的案头。二个月前,郭刘村王金银与同村另5位村民合伙伐树挣线,平分营利。在一次伐树时,王金银不慎被倒下来的树砸伤,一根树枝正扎在他的颈部,为疗伤花费现金6万余元,这飞来的横祸让本来就不富裕的王某背上了6万元的沉重债务。由于都是本村村民,看到王某受伤严重,几位合伙人出于同情之心,已经主动资助了王某现金1万元。村党支部为帮助解决王某的困难,又号召全村群众为其捐款1万余元。但是,王某仍然认为合伙人应该再承担部分赔偿义务,为此,王某将合伙人诉上法庭。
双八法庭全部由女法官组成,是名副其实的“女子法庭”,接到案件后,女法官几次到村里进行调解,无奈村民正忙于农活,无法将几方当事人汇集。为解决村民白天忙的情况,通过与几方当事人协调,决定利用晚上的时间开庭审理此案。经过认真准备,法官与人民陪审员按时来到村民刘祖田的家中,扯上电灯,搬来桌椅,布置了一个简易的“灯光法庭”,村民从地里回来后,来到小院内参加开庭,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原、被告之间达成了赔偿协议,由其他几位合伙人再赔偿王某10500元,王某撤回了起诉而结案。当几方当事人再次将布满老茧的双手握在一起时,女法官的脸上也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这一幕既是人民官为人民的真实写照,更是人民法院“治庸、治懒、治散,提质、提速、提效”的具体成效,利用“灯光法庭”化解纠纷,受到人民群众地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