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梁园区法院把警用车辆使用做为安全工作管理的重点,通过严把行驶“安全关”,坚决杜绝警用车辆带故障行驶,由院筹措专门资金10万余元,专款专用,为全院警用车辆进行安全检测和维修。8月16日,专门召开紧急安全工作会议,传达上级关于车辆安全的指示精神,不断提高安全意识,促进“三治三提”活动深入开展。党组书记、院长王宝剑强调:
一要紧紧抓住司机这一安全“关键点”。院定于每周五下午,由党组成员亲自组织,对全体司机进行车辆安全教育,不断提高行车安全意识。
二要紧紧抓住车辆管理这一重要环节。由行政科统一对警用车辆实行集中管理,集中进行车辆安全检测,严格车辆派遣审批制度,统一配置灭火设备,落实定期检查制度。
三要紧紧抓住人民法庭车辆管理这一弱点。明确要求人民法庭车辆使用必须严格执行集中管理制度,节假日统一停放在法院内,特殊情况需要出市区办案的,必须经主管领导签字,非专业司机不得驾驶警车。
四要严格杜绝公车私用现象。警用车辆作为办案专用车辆,必须严格执行警车管理规定,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认真落实本院车辆管理制度。凡节假日或夜间需要动用警车的,必须经院长批准后方可使用,否则,值班法警有权阻止车辆外出。对违反警车管理使用管理的行为,将坚决予以严肃处理。
会上,还请具有丰富驾驶经验的专业司机,对车辆安全使用和保养等方面的知识进行了专题辅导,进一步培养干警有效避免车辆安全隐患的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