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获省级文明单位和全省民族团结进步集体。社会矛盾化解、涉诉信访、队伍建设、司法警察、刑事审判、行政审判、信息、宣传、调研、文化建设、集中清理农民工工资等12项工作50余次分别受到省委政法委和省法院的通报表彰。2008年,在荣获全省优秀基层法院的基础上,2009年,又连续三年荣立集体二等功,同时被评为全市十佳政法单位,全市平安建设先进单位、社会矛盾化解先进单位,全国“两会”和奥运期间信访稳定先进集体,并荣立集体三等功,党组连续五年被区委评为“十佳党组”,双八女子法庭被评为全国巾帼建功文明岗、全国三八红旗先进集体,其它40多项工作、300余人次分别受到省、市、区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