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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园区法院“三个改变”提高审判质量效能

  发布时间:2012-07-03 16:15:41


    7月2日下午,商丘市梁园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宝剑召开党组成员、中层领导等有关人员参加的绩效考评促进会,这也是10天之内连续4次召开的绩效考评工作分析、研究及促进会,会议在认真查找审判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的基础上,决心从改变传统审判方式、改变传统工作方法、改变传统工作习惯等具体环节入手,认真抓好审判质效考核10个方面的工作,确保下半年审判工作有新的提升和质的提高。

    一是改变传统的审判方式。当前,由省高院对全省基层法院审判质效、信访稳定、执行工作、综合评价等十项进行考核。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必须从改变传统审判方式入手,认真对照考评办法,逐步提升当庭审判率、简易程序使用率、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调解率等硬性指标,把功夫用在平时,把绩效考评相关指标落实到每起具体案件审理之中。

    二是改变传统工作方法。依照新的绩效考评办法的要求,许多传统的工作方法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必须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摒弃不良的传统方法,严格对照考评办法的具体内容,紧密联系本院实际,对部分庭室负责人中存在的重数量轻质量、重审理轻保障、重程序轻作风等不良传统,从源头上予以纠正,不断转变工作方法,适应新的审判工作需要。

    三是改变传统的工作习惯。长期以来,在审判工作中形成的平时结案迟缓,年终突击结案,阶段集中清理等许多诸多不良习惯。这些不良习惯的存在,势必影响审判工作的均衡发展和审判质效的整体水平。要求上至院长、副院长,下至庭长及内勤,必须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从立案抓起,从录入做起,确保审判各个环节一步一步在网络管理的运行下,有条不紊的得以开展。

责任编辑:王建华    

文章出处:商丘市梁园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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