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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园区执行法官上门退还2500元执行费

  发布时间:2012-07-19 11:41:15


    7月18日,商丘市梁园区法院执行局干警窦军、叶红军,亲自将2500元执行款送到被申请人办公地,受到当事人好评。

    6月中旬,商丘市澄龙足浴中心与房屋所有人租赁纠纷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执行法官摧促,被申请人澄龙足浴中心及时履行了给付义务。但在最终核算时执行法官发现,澄龙足浴中心与房屋所有人所签订的续租2个月协议,实际只租用了10天时间,理应退还被执行人剩余的房租费2500元。可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联系,请其来法院领取退还的执行款,但澄龙足浴中心均称工作太忙,一直不来领取。为了方便群众,执行法官专程到澄龙足浴中心,将剩余执行款退还当事人,并婉言谢绝了当事人请吃饭的邀请。

责任编辑:王建华    

文章出处:商丘市梁园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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